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的技能水平,进一步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决定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开展电工、焊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和考核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工种):
电工(维修电工)、焊工
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初级:年满16周岁以上。
(2)中级:年满16周岁以上。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高级:年满26周岁以上,或取得本职业 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培训计划:
1、开课时间:11月下旬,星期一至周五晚上、星期六、星期天开课。
2、课时及上课安排:上课分理论和实操,在不影响正常上班的前提下,一般均安排在休息日的全天、上班时间的晚上,开课时会有详细安排表。
四、培训费用:享受政府补助
五、组织安排:
1、报名时间:培训报名从即日起至开班当日截止,报名截止后立即开展培训及考核鉴定工作。
2、报名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一路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机电学部B楼404
3、联系电话:王老师15395771669,郑老师18858877235,微信同号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高中以上)、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正面照片4张。如有失业保险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请一并带上其中一份即可。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